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复试录取细则

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复试录取细则

  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复试录取细则

 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,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  指示精神,确保我院 2022
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“安全、公平、科学”完成,根据教育部《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函[2021]2
号)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、考试院和我校有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。

  一、总体原则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

  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

 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
  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上海市政府的要求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

  学性的基础上,统筹兼顾、精准施策、严格管理,通过德智体全面衡

  量,择优选拔,确保质量,按需招生,稳妥做好我院 2022 年硕士研

  究生招生复试工作。

  (一)严控防疫、确保安全: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(考生)生命安

  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在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严防严控,

  从实从细,切实守护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安全。

  (二)程序规范、选优公平: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和上级部署

  开展 2022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,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科复试操作

  细则,规范复试环节和内容、优化复试流程和方式,严格复试工作规

  范、透明、公正。

  (三)创新模式、灵活科学: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,充分利用

  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,创新招生工作模式及方法。遵循错时错峰工作

  要求,面对不同学科特点、不同生源环境、不同疫情形势,采用灵活

  多样的复试模式,切实保证招生工作质量和效率、疫情防控落到实处,

  人才选拔公正高质。

  二、复试组织工作

  1、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,执行教育部、上海市教育

  考试院和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,结合我院实际,

  制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,全面负责指导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、

  录取工作。

  2、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,制定《2022 年硕士研究生

  招生复试工作方案》、负责指导、统筹、协调、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

  工作;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,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

  综合面试。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 5 名教师组成,并设立组长一

  名。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、办事公正、无直系亲属报考。

  3、我院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,

 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、程序、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。

  三、复试基本要求

  1、实行差额复试,根据学科特点、专业需要及生源情况按一定

  比例进行差额复试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%。

  2、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,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

  审查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。

  3、考场要求:复试全程录音录像,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。

  4、工作纪律要求:严格保密、集体决策、公开透明。

  四、复试安排与录取办法

  (一)资格审查

 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,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。

 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。复试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

  照片需在指定网站按要求提交。

 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:

  1.准考证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;

  2.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,应届考生提供

  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;

  3.已获英语四、六级证书者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原件;

  4.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(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

  章均可);

  5.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

  复印件;

  6.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,例如毕业论文、专家推荐

  信等;

  7.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

  的《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

  告原件及复印件,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

  印件;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、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

  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  8.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须提供

  《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原件。

 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,入学报到时复核相

  关证件原件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  (二)复试方式

  1.网络面试

  根据教育部、考试院相关要求,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

  我校实际情况,从疫情下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、科学性的角度考虑,

  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平台远程面试复试形式;

  将原定复试中笔试科目相关内容、知识点合理融合到面试过程中。

  2.面试平台

  我校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“研究生招

  生远程复试系统”(主选平台)和腾讯会议(备用平台),复试前考生

  须提前学习、熟悉操作流程; 具体要求以我校研究生院《上海电力大

  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》为准。

  3.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及环境要求

  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、环境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我校研究

  生院《上海电力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》和《上

  海电力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》。

  (三)复试内容

  1.复试考核内容

  (1)复试中笔试考核部分调整并入线上面试,以网络面试形式

  考核,不再安排笔试考核形式;

  (2)复试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、专业综合测试、综合素质能

  力测试。复试成绩总分为 250 分;

  (3)上述三部分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

  (包括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工作学习态度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

  诚信守信等方面);既往学习情况、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

  掌握情况;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;

  外语能力等;

  (4)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。

  2.复试环节流程

  (1)参加复试考生在学信网“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”上传

  资格审查材料;

  (2)学院严格审核相关材料,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

  节并签署《复试诚信承诺书》;

  (3)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络面试候场区,由学院安排人员

  审核考生摄像头及麦克风等是否具备网络面试的条件;

  (4)考生通过“身份识别”后,随机安排进入不同的专业复试小

  组开始网络复试;

  (5)考生需明确所选复试科目,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。

  (四)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

  1.总成绩计算:

  总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成绩

  2.录取原则

  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。所有复试合格考生,第

  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、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

  高低单独排序,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
 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。若

  初试总成绩再相同,按考生的初试数学、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

  取。

  3. 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:

  (1)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;

  (2)复试成绩不合格者(复试成绩低于 150 分);

  (3)体检不合格者。

  (五)时间安排

  1. 第一批次

  我院“080800 电气工程(全日制学术型)”专业的第一志愿上

  线考生拟在 3 月 27 日进行复试。

  我院“085801 电气工程(全日制专业学位)”专业的第一志愿

  上线考生拟在 3 月 29 日进行复试。

  2. 第二批次

  我院“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(非全日制专业学位)”专业的第

 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,在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复试,具体时间安排

  提前另行通知。

  3. 其他批次

  一次调剂后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,根据实际情况由我院与学

  校研究生院商定是否进行二次调剂复试。如进行其他批次复试,具体

  时间安排提前另行通知。

  (六)体检安排

  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拟录取后安排统一体检,体检要求参照教

  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

  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 号)要求, 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

 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

  关问题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0〕2 号)规定执行。

  (七)复查

  入学后 3 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

  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。复查复测不合格的,取消学

  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  五、调剂

  我院“080800 电气工程(全日制)”和“085801 电气工程(全

  日制)”两个专业不接受调剂。

  我院“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(非全日制)”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

  生招生信息网(研招网)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,可接收报考类别为

  全日制的考生调剂,但录取类别须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。具体办法按

  照《上海电力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》执行。

  六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

  1、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。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

  察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、有效监督、监察。

  2、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我院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

  上海电力大学相关文件精神,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,对徇私

  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。

  3、实行信息公布制度。复试工作办法、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

  时间及时公布。

  4、实行复议制度。我院接受对复试有异议者的投诉或申诉。对

  投诉或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,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

  行复议。

  我 院 招 生 期 间 监 督 和 申 诉 电 话 : 021-35303160 , 邮 箱 :

  dqxyjj@126.com。

  七、其他

  (一)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

  《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
  (二)本办法由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
  上海电力大学

  电气工程学院

 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

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复试录取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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