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法硕考试辅导:法制史概念全总结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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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《吕刑》

  西周时吕侯受周穆王之命而作的有关赎刑的刑书。

  注意:它参考了夏朝的赎刑,所以最早规定赎刑制度的是在夏朝。

  12.竹刑

 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在竹简上所著的刑书。竹刑原是邓析私人所编,本无法律效力,后被郑国采用,才产生了法律效力。竹刑比刑鼎便于携带和流传,是新兴地主阶级对法律制度改革的又一成果。

  13.杀越人于货

  西周的罪名,即杀人而取其货,类似于近世的抢劫杀人罪。

  14.六礼

  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,即纳采、问名、纳吉;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

 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,女家答应议婚后,男家备礼前去求婚。

 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额外内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。

 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,备礼通知女家,决定纺结婚姻。

  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,又叫纳市。

 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,备礼告诉女家,求其同意。

 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。

 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,对后世影响很大,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相结合的体现,并充满浓厚的迷信色彩。

  15.明德慎罚

  西周的刑事政策,意思是发扬德教,谨慎刑罚。这个思想最早由周公旦提出,他认为商朝最终灭亡的原因是商纣王不务德,不能得到上天的支持。西周统治者一定要承天命、顺民意,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,才能奉天成运。

  注意:西周虽然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,但并未完全抛弃神权法,因为统治者加强自身修养的目的是“以德配天”。

  16.礼

  最初是原始习俗,由供奉鬼神发展而来,到了阶级社会便逐渐成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,成为西周法律的一部分。

  17.不孝不友罪

  西周法律中的罪名之一,不孝指不孝敬父母;不友指不恭敬兄长。该罪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。

  18.群饮罪

  西周法律中的罪名之一。周初统治者接受商纣作长夜之饮而招致死亡的教训,要求官吏勤于政务,不要饮酒,对聚众饮酒者以该罪论处。

  19.附远厚别

  这是西周同姓不婚原则的扩大。附远指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姓贵族建立姻亲关系;厚别指严禁同宗通婚,以免紊乱纲常。

  20.七出

  又称“七去”、“七弃”。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。所谓“七出”,即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。所谓“七去”,即不顺父母、无子、淫、妒、恶疾、多言、盗窃。

  “七出”和“七去”词殊而意同,都体现了男尊女卑思想,有利于家庭中的夫权统治。

  注意:考试时,答出一种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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